招聘岗位
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21个,计划招聘教师150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
报名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㈡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㈢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㈣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㈥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以报名当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⑴现役军人。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⑷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⑸已被平乐县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参加了桂林市公开招聘平乐县相关岗位并通过面试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⑹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信息发布地址
㈠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
㈡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发布。
招聘流程
㈠考生报名(8月5日)
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平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报名。
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进行核对。
3.为保障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在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报名各项材料的准备(附件4)。
(2)委托书填写要求(样板)(附件5)。
㈡面试(8月15日前)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由平乐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含)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㈢考核(8月20日前)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则通过加试(面试)来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公安部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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