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中心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未通过体检、考察,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位其后的人员顺延递补。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与否。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中心将告知考生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90606转501
监督电话:021-62798300
邮箱:zhaopin@sjsc.org.cn http://m.sdsgwy.com/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
2022年08月18日
上海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