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金塔县县直部门2022年选调10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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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总分为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金塔组工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程序研究后可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塔组工网”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公开选调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在“金塔组工网”公布。

组织考察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和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递补只进行1次,面试成绩为零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1.公示

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结合各选调单位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金塔组工网”和拟选调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研究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空缺的选调职位由县委组织部会商选调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7-4421251(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0937-4428172(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金塔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http://m.sdsgwy.com/

2022年8月22日

甘肃酒泉市金塔县县直部门2022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金塔县2022年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拟报考岗位:   职位代码: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二寸)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入党时间   参   加
工作时间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进入现单位时间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  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  专业  
身份(何时何种方式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夫妻两地分居人员   配偶姓名   配偶工作单位及职务  
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奖惩情况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  
所  在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主  管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编  制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报名人员签字确认:
注:1、“简历”,从上大专、大学开始填写;
   2.“身份”栏填写: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所在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注明是否在岗、是否同意报考并盖章:
   4.“编制部门意见”由编制部门注明是否在编、属于何种编制性质(行政编制、参公事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5.“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填写是否同意报考,同时注明报考人员身份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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