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报名时间先后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用工方式及待遇
1、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2、签订合同。基层农技推广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由聘用单位与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
3、工资待遇。特岗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4000元(含社会保障个人缴纳和单位应缴纳部分)。
上岗工作
拟招募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安排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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