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选调15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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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计划、范围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15名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乌兰察布市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副科以下(不包括副科级干部)工作人员(含参公人员)。

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至2022年9月5日);

4.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

5.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组织人事工作限制性规定情形的。

实施步骤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4日18: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考信息,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报考人员须按照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说明》进行操作,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进行检验和处理,检验合格后上传)。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3.报考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不进入审核流程),提交后无法修改信息。报考人员手机应保持畅通,确因本人预留信息错误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4日19:00。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3.对审查未通过的(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报名系统设置为未通过状态,并转为信息修改模式,由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9月14日19:00至2022年9月15日18:00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交费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2022年9月14日19:00至2022年9月1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为“已交费”。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与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交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6.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实际交费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之比)。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或取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2.打印准考证时间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发布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3.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集宁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对于报考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准考证及报名网站。

6.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7.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对于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予以取消。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有关材料的复印件;(6)《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7)本人编制卡复印件;(8)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证明);(9)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以拨打报考人员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一天内分时段联系报考人员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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