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拟被录取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面试情况依次替补。
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我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自主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有关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及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月,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683228322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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