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党建指导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党建联络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
招聘对象
(一)报考党建指导员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下同),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历。
(二)报考党建联络员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人选待遇
(一)党建指导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选拔管理、落实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二)党建联络员。按照乡镇(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落实不低于3000元/月待遇及招聘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编外人员相应待遇保障。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8.参加历年的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①报考党建指导员的报名地点为:惠东县党群服务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15号);②报考党建联络员的到招考岗位所在乡镇(街道)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①报名表(分别见附件3、附件4);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③党建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党建指导员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见附件5);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见附件6)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③考生必须诚信考试,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东党建网http://www.hdzzb.gov.cn”或“惠东基层党建”公众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按照1:2设置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惠东党建网http://www.hdzzb.gov.cn”公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知识、党的基础知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政策、行政管理、基层工作等内容设计题目。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惠东党建网http://www.hdzzb.gov.cn”公布。
2.面试
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②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惠东县委组织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同岗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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