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招聘30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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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主要针对2023年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招聘博士研究生2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4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招聘岗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 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

(1)2023年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3)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自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24:00。

(2)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通过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附件3)报名或到相应招聘会现场投递报名材料。

(3)具体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2.报名材料

(1)《2022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应聘岗位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二代身份证。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二)资格审核

1.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2. 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3.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四)开考比例

其中“X1—X35”岗位开考比例为1:1,“XJ1—XJ23”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

考核

“X1—X35”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XJ1—XJ23”采用适岗评价、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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