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2022年招聘党建组织员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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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报名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1月22日。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183号,黄埔街道办事处2楼204室;联系人:毕小姐,咨询电话:(020)82294152。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黄埔街道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4)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提交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具体时间);

(7)如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街道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低于1:5的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所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街道对人选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参加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盖章原件);

(4)党务、群众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如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盖章原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招聘人员资格。

3.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所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所得分数按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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