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招聘30名辅警,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宗教信仰。
4.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
6. 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
7. 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低近视等症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法律、法规要求取消列入招聘范围的。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 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2.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7日10:00时—2022年12月23日19:30时。
已报名成功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者不得现场、网上重复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昆玉市)及6个基层所队。和田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24团)、喀尔塔格孜派出所(皮山农场)、阿克兰干派出所(224团)、昆仑派出所(47团)、巴什吐格派出所(一牧场)、拉依苏派出所(225团)。
报考者携带: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③近半年内有工作经历的需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原件1份;④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任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2022年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填表说明》(附件3),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电子版报名表。
将以下材料:①电子版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本;③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工作(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原件的清晰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重命名为“户籍所在省份+姓名”(如:甘肃张三),发送至邮箱:2497779638@qq.com,发送一次即可。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信息填写失误、材料缺失、材料模糊变形、身份证过期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填写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将回复邮件“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不得在其他报名地点或网上重复报名。
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逐人通知。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
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主要测试基础常识、基础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不发放学习资料。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
面试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相同时,通过加试选择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