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法
1.对拟招聘的教师,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招聘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为讲课(讲一节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讲课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教师基本素养、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讲课指定统一的教材,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抽签决定讲课的内容。
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各岗位报名人数,报名的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不到1.5:1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人数。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须不低于同一面试场的平均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政审等环节。
2.对招聘的教师,经面试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签订协议。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岗位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选岗
对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对于不按时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的教师,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8月底上岗前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者非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全县大局的稳定,必须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育局牵头并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操作,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全县大局的稳定。
未尽事宜由正阳县2023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