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各地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
普通高等院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
本次招聘教师对考生户籍条件不作限制。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列入编制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
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将于2023年3月19日—12月31日,赴广东省、湖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四川、云南、贵州省等全国部分高校进行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校内公告。
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3.报名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要求报名):
(1)报名人员需提交资料: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身份证、报名表、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的应聘人员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在相应位置贴上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
(3)考生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4)资料审核。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须按时到达面试场所参加面试。线上报名人员注意保持手机通畅,并准备好报名资料原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若到期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不予聘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育素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等,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承诺书和三方就业协议书,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资格,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签订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各高校设点招聘的情况,如还有对应专业空缺岗位的,符合相应条件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入围的考生,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作为体检人选,请各考生保持报名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并密切留意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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