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的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条件聘用。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1)主要考察考生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由毕业学校提供)。
(2)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组织实施,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州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六)其他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63-6611777(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雷老师m.sdsgwy.com
监督电话:0763-6667036(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6638300(连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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