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职位招聘数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察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应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监督举报电话: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8—2375883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23499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0818—5102399
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90255
中共万源市委组织部:0818—8521222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730619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0095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0818—6226077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6221306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0818—7305054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83627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0818—8366731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2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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