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梓潼县范围内在编的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4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公职律师证书优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4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试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加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大于1:10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根据笔试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梓潼县司法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10日
3.报名地点:城北新区四号楼四楼4-4
联系人:何媛
联系电话:15681232395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1的比例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现实表现及主要特长和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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