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5.拟聘对象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对象名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含基础评分成绩)、拟聘对象名单以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市区指定官网公布。
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四海揽才”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岳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对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意向协议,待考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补办聘用手续。
4.因聘用人员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所有相关人才待遇。
5.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政策待遇
(一)岳阳市“四海揽才”政策待遇
根据《岳阳市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岳发[2020]6号)和《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岳发[2021]17号)规定,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四海揽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待遇请具体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1.生活补贴。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市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工作和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200元、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住房保障。在我市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关心支持。签订聘用合同之后,在岳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及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5倍(最高120万元)的贷款额度。
3.公共保障。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对口原则”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其子女就读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保障;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可在市县两级社会公认度高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定点安排就读入园。
4.优化服务。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二)招聘单位有关待遇
除享受岳阳市“四海揽才”政策待遇之外,可同时享受所报考单位的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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