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经核准,湖州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3个岗位共2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2023年湖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7年4月12日至2005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我院将根据岗位特点,结合《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对专业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12:00-4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3.报考人员必须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和上传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岗位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正反面);
(3)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13日9:00-4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湖州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