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1个岗位共38人,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服务便利需要,根据性别按一定比例分别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能在2023年8月底前正式到岗。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校医院医师岗位只报名,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校医院医师岗位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准)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校医院医师岗位的应聘资格以通过资格初审为准。其他岗位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
校医院医师岗位直接安排综合面试,按百分制评分。
实验员岗位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组成,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分别占总成绩30%、30%和40%。
其他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分别占总成绩40%、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除校医院医师岗位)入围面试或技能测试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或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实验员岗位需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查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