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应往届研究生学历及硕士或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师范类应届(含择业期内)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不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大学期间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含2.8)。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宣讲会、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1.宣讲会
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10:00
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
3.面试
时间:2023年4月28日7:50—17:30
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1.网上预报名
应聘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请考生根据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如下:
发公告之日起至4月26日17: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者(包括网上预报名者及现场报名者)都要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的报名材料:①《茂名高新区2023年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纸质版(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或电子印章)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④学业成绩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或电子印章)及复印件;⑤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到资格审核地点现场提交材料核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照①至⑦的顺序排列。审核后退回原件,留下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要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二)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工作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考生的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成绩绩点、学习表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主要获奖及荣誉、是否中共党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初审符合条件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采取“试教”的形式。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的学科知识。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每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试教10分钟。
3.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录取办法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相同情况下则先后按学历层次高优先、面试主评委评分高分优先、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2.现场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对拟录用场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设定有违约条款,被录用者若因个人原因违约放弃岗位,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3.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确定拟聘用人选外,不作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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