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组通〔2022〕32号)和《中共册亨县委办公室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册亨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册党办发〔2022〕7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册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4名,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特发布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日常事务工作。
二、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册亨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4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册亨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一览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热爱社区工作;
4.限册亨县户籍或册亨县生源(指截至2023年4月13日前具有册亨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7开头的);
5.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3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3年4月13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8年4月13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中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7.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选聘条件,具体详见《选聘岗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名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3年4月13日仍在岗(含2021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截止2023年4月13日仍在任村(社区)常务干部(由组织部门统一发放报酬的村〈社区〉干部);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册亨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册亨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册亨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将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需报考的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5月11日19:00。
1.资格初审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册亨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原因。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3年5月1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5月11日19: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的请及时与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1日1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1.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选定“加分类别”进行加分,原则上根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对符合加分但未填报加分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及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或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
2.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加分确认及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布。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5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卷面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不会轻易改变,如有改变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册亨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