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
为了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高水平、专业化师资队伍,建立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确保招聘教师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结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公开选拔原则。按照公开发布的招聘计划、考核办法等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应聘各类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严谨规范。
3.择优录用原则。按照考核成绩,结合岗位需要,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考核方式
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包括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两个环节。各类岗位均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试讲。
学院成立若干专家组,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进行评定,每个专家组由5-7名专家组成,专家可以在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过程中提问。
(二)考核程序
1.抽签。所有应聘人员均应在考试当天早上8:00到指定地点进行抽签,决定专业技能考试顺序;考试开始前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考试。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考试,待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1:3的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
3.公示。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4.课堂教学试讲。课堂教学试讲时间为20-30分钟,学院提前3天通知应聘人员课堂教学试讲的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由学院指定。
5.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专业技能考试内容
(一)艺术指导教师
1.声乐艺术指导
(1)钢琴独奏:共演奏3首曲目,包括高级练习曲1首,古典时期作品1首,浪漫时期或近现代作品1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曲目自定,总时间为15-25分钟。
(2)伴奏:应聘者自选2首不同国家的国外艺术歌曲,自带演唱者。
(3)视奏:由学院指定一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奏,由学院指派演唱者。
2.民族声乐艺术指导
(1)钢琴独奏:共演奏3首曲目,包括高级练习曲1首,古典时期作品1首,浪漫时期或近现代作品1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曲目自定,总时间为15-25分钟。
(2)伴奏:应聘者自选民族歌曲2首,自带演唱者。
(3)视奏:由学院指定一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奏,由学院指派演唱者。
3.管弦艺术指导
(1)钢琴独奏:共演奏3首曲目,包括高级练习曲1首,古典时期作品1首,浪漫时期或近现代作品1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曲目自定,总时间为15-25分钟。
(2)伴奏:弦乐伴奏、管乐伴奏各1首,其中1首为奏鸣曲,曲目自定,自带演奏员。
(3)视奏:由学院指定一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奏,由学院指派演奏员。
4.民乐艺术指导
(1)钢琴独奏:共演奏3首曲目,包括高级练习曲1首,古典时期作品1首,浪漫时期或近现代作品1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曲目自定,总时间为15-25分钟。
(2)伴奏:民族拉弦乐伴奏、吹管乐伴奏各1首,曲目自定,自带演奏员。
(3)视奏:由学院指定一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奏,由学院指派演奏员。
(二)西洋乐器演奏教师
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为30-50分钟。曲目应包括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时期作品各1-2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三)民族乐器演奏教师
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为30-50分钟。曲目应包括传统乐曲、现(当)代创作乐曲各2-3首(传统曲目要区分不同地域风格,所有曲目均要求背谱演奏)。
(四)巴扬手风琴演奏教师
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为30-50分钟。曲目应包括复调作品1首,古典时期、浪漫时期的改编作品及现(当)代原创作品各1-2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五)舞蹈教师
1.自选作品表演:时间不少于5分钟。
2.即兴创编:现场根据音乐或命题即兴创作3分钟的舞蹈小品;
3.动作讲解:对“自选作品表演”或“即兴创编”中的一组动作进行分析讲解。
(六)作曲专业教师
1.作曲教师
(1)调性音乐写作
弦乐四重奏,根据所给音乐的呈示部分,写作调性音乐展开片段,时间为3小时。
(2)现代音乐写作
根据所给音乐材料及乐器组合要求,写作现代风格的音乐片段,时间为3小时。
2.合唱指挥教师
(1)指挥:指挥中、外作品各1首,曲目自选,时间为10-15分钟。考试时指挥双钢琴,自带演奏员。
(2)钢琴演奏:演奏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练习曲或乐曲1首。曲目自选,时间为15-25分钟。
(3)视奏:视奏四部混声合唱作品2首,曲目由学院指定,时间为10-15分钟。
(4)作品展示讲解:对提交视频的作品进行展示讲解并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为10-15分钟。
3.视唱练耳教师
(1)视唱
1)单声部视唱:5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及五声调式;
2)泛调性风格视唱:使用全部升降号;
3)二声部视唱:2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弹一个声部唱另一个声部;
4)带伴奏视唱曲弹唱:3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
曲谱由学院指定,时间为20-30分钟。
(2)听写
1)单个和弦、和弦解决;
2)和弦连接:5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包括密集、开放排列;
3)听写旋律:5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包括单声部旋律与二声部旋律。
由学院提供试题,现场听写,时间为30-40分钟。
(3)钢琴演奏
演奏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练习曲或乐曲1首。曲目自选,时间为15-25分钟。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计分方式
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课堂教学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课堂教学试讲成绩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构成
1.艺术指导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其中钢琴独奏成绩占30%、伴奏成绩占40%、视奏成绩占30%。
2.西洋乐器演奏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均为专场音乐会成绩。
3.民族乐器演奏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均为专场音乐会成绩。
3.巴扬手风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均为专场音乐会成绩。
4.舞蹈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其中自选作品表演成绩占50%,即兴创编成绩占30%,动作讲解成绩占20%。
5.作曲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其中调性音乐写作成绩占50%,现代音乐写作成绩占50%。
6.合唱指挥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其中指挥成绩占40%,钢琴演奏成绩占20%,视奏成绩占20%,作品展示讲解成绩占20%。
7.视唱练耳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其中视唱成绩占40%,听写成绩占40%,钢琴演奏成绩占20%。
(三)课堂教学试讲成绩的构成
各岗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态仪表、语言表达、授课方法、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总成绩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课堂教学试讲成绩×30%)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和各系(专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程序严谨,工作规范;专家组要根据专业特点及岗位要求,全面、客观地评价应聘人员。
2.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得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敷衍塞责;应聘人员要客观诚信、平等竞争,服从考核工作安排,不得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六、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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