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2023年招聘451名聘用制书记员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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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51人,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招录法院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及其它要求(见附件);

  7、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书记员业务水平确定书记员岗位等级,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书记员分别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岗位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婚丧假、产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1.43.192.253:8053/),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9日8时至2023年5月15日8时。

  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23年 5月15日至 5月24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速录技能资格审查(速录技能资格审查由各招录法院视情组织)。

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23年6月上旬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省法院及各招聘法院网站。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听打二段录音,每段时长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00字/分钟、14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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