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
安徽省地方海事局直属单位:2016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2016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
安徽省地方海事局直属单位:安徽省地方海事局(合肥市芜湖路27号银环大厦15楼,联系电话:0551-62870331、62870384。乘车线路:乘6、154、11、106、145、130、132路公交车至孝肃桥站下。)
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与呈坎路交口,安徽省港航投资集团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551-63756193,乘车路线:乘902、14路公交车滨江花月站下,51路公交车呈坎站下。)
(三)资格复审要求
1.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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