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指标
2.农村小学教师120人(其中:音乐7人,体育7人,美术6人,英语10人,偏远校点40人,其它农村小学50人)
幼儿教师10人。
招聘范围
2016年7月31日以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青龙户籍或生源地是青龙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户籍迁入青龙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止。本县在职教师不得报名。参加偏远校点招聘的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5:1指标限制。其他岗位不低于2:1指标限制,达不到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之后对招聘指标进行调整。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相关条件及要求
(1)普通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二本(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对口。研究生学历可直接面试招聘。
(2)职教中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对口。研究生学历可直接面试招聘。
(3)县城初中、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专业基本对口(体音美专业毕业生不得申报本专业之外其它岗位)。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研究生学历可直接面试招聘。
(4)农村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专升本、专接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5)偏远校点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男性毕业生。
(6)幼儿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7月19日-7月21日)
通过青龙电视台、青龙教育网、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公开报名(7月22日-7月23日)
报名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人事代理协议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婚报名人员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填写《青龙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其中报考县城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兼报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http://m.sdsgwy.com/
资格审查(7月24日)
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7月25日上午10:0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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