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南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三级雇员1名、二级雇员1名。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条件
二级雇员1名
1、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法学专业,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6、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三级雇员1名
1、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学专业;
4、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
5、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在南沙有固定住所者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报名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http://m.sdsgwy.com/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发至nsqfzb@163.com邮箱(文件名:姓名+岗位),我办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办提出并说明原因。
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电话为020-39050056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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