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自理。
初步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公示
根据会议审定结果,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sn.gov.cn)公示7天。
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卫健系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后,5年内未取得相关卫生执业资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备案。
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录像、信息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7292(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6-6122505(肃南县卫生健康局)
0936-6121132(肃南县教育局)m.sdsgwy.com
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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