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
1.招聘工作小组将对通过体检考生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对弄虚作假、未如实申报个人情况等不符合岗位录用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充。
3.本次招聘由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三、薪酬待遇
根据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执行。
四、咨询方式
石角镇党建工作办冯小姐:0763-320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