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测评情况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新闻媒体、市属大中专院校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5.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及1名紧急联络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6.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欢迎有意回邢来邢创业就业的人才踊跃报考。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咨询电话见附件1。
特别说明:邢台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引按照原公告(2022年3月8日公布)要求继续开展,已通过初审人员资格仍然有效,详情可与邢台学院沟通(0319-3650515)。
市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319—3699307
0319—369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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