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政审合格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备体检条件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入职体检参考标准》组织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聘用管理
对拟聘用人选由白银市平川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和统一管理。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由白银市平川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基本工资:2000 元/月;
(二)工龄工资:按照每年 5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满一年起算;
(三)绩效工资:1500元/月,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
(四)统一办理五险一金,社会保险费用分为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个人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6676247 0943-6626690
4.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598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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