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http://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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