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2023年招聘编外用工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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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起止问题的,统一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

3.面向洞头区的岗位须具有洞头区户籍;非洞头区户籍人员,为洞头区生源的,或者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4.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工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区人事考试中心(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三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庄丽琴,联系电话:63489769。

3.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处不提供复印),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现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不得报考;自动离职未满1年、被劝退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编外用工人员不得报考;列入编外用工招考“黑名单”,且未解禁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专科同等;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本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职位。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15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8)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试

考试采取“要素测评+面试”方式,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要素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要素测评。对取得考试报考资格的考生,由区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素测评标准(见附件3)进行打分,按百分制计分。学历起点为大专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要素测评标准(A)打分,学历起点为大专以下的岗位,采取要素测评标准(B)打分。根据要素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要素测评成绩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成绩查询专区”公布,考生收到短信后,可登录查询计分结果。入围人员名单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计分,划定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通知书》可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准考证打印”栏目(http://zkz.dtrcfw.com/)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按要素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要素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70%。

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无明确优先规定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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