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504号38路公交车终点站前行20米)。
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将在“南明教育网”上公布进入试教考生名单及试教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由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组织各招考单位进行。
按照《招聘简章》有关规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6:1比例以内(含6: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毕业证(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持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2)。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
贵阳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