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结果,经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岢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县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引进人才任职服务期不少于5年。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待遇
按照《忻州市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忻组通字〔2020〕34号),引进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不少于5年以上用人合同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三年。服务期内擅自离职、通过借调、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地工作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
岢岚县委人才办 0350-8132476
岢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4536669
监督电话:
忻州市委人才办 0350-3039747
忻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和规划统计科 0350-3333617
中共岢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350-4532208
特别提示: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忻州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