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如发现有违法、违纪或性侵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聘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同一岗位下的单位中进行选岗。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及工资待遇
1.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后,安排到鸠江区公办幼儿园工作。
2.人员工资待遇和发放标准参照鸠江区劳务派遣教职工标准执行,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公积金),实行绩效考核。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请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公告,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关注手机拦截短信。因电话、短信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换。
4、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各环节信息请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安徽芜湖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人才芜湖”微信小程序中查看。
2.咨询电话:0553-3991379、0553-5864117
监督电话:0553-3880205
招考系统咨询:0553-3991818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拨打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