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并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实践经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北湖区委组织部会同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研究
因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计划空缺,可视情况按引进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北湖区委组织部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经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引进人员,由北湖区委组织部在指定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对象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定岗等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在北湖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北湖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举报电话:0735-2220260。
(二)未尽事宜由北湖区委组织部会同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北湖区委人才办:0735-2220288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16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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