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清远市户籍;
4、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月工资标准按行政辅助岗位的执行,分四档:第一、二、三、四档依次为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本科学历、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月工资依次为5900元、4200元、3000元、2600元。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后,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1寸彩色证件照、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彩色扫描件)打包,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姓名+岗位代码)发送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电子邮箱(qxgt2010@163.com)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资格审核合格者,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准考证》给考生,考生务必确保所填邮箱信息真实有效。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县(区)级及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对象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回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综合办。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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