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审查部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德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招聘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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