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63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其它条件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并对照条件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民政局。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②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落户证明)、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1寸免冠近期照片4张⑤报名时所需的其它材料。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主管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上旬笔试,考点设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内,具体考场和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1门,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和写作。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水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并公示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民政局官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告。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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