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二)考核。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
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需要进行选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选岗。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聘用单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聘用到岗后,按照《防城港市港口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港区教字[2018]29号)等县管校聘相关文件管理,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港口区内的调配安排。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应与用人单位签定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不得再参加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设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810065、28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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