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选:根据报考职位数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办法,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入选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第一学历和职称的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核:由初选人员所在的乡镇中心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预选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负责性鉴定报告,对达不到选调条件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用: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人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七)职称政策: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22〕67号文件规定:“以农村教师身份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须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八)岗位政策: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精神,教师工作调动后,按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工资:调入单位岗位不足的,原则上按照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调入单位有高一级岗位,且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高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选调教师的质量,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李华东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次内乡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乡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2日
内乡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