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相关规定和《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按照《毕节市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3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公告》要求,拟引进1名人才到市重点人才蓄水池,并安排到毕节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毕节市高新技术研究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科学技术局人才“蓄水池”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办公室,负责“蓄水池”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产业导向的原则;坚持“高、精、尖、缺”导向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3年度第一批岗位引进人才公告》中发布的市高新技术研究所岗位需求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核
根据《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3年度第一批专项简化程序引进岗位信息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身份证、研究生学习成绩单以及参与完成的项目等报名材料进行研究能力审核,并通过企业走访、凝练项目提纲等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察,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彻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1)2023年9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8号,毕节市科学技术局205办公室。
领取须知:面试准考证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原件。
(三)面试测评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3日10:00。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地点:
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8号,毕节市科学技术局308会议室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至少提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局领导及中层干部中,随机差额抽签确定)。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及政审环节。因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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