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人

发布时间: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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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全委系统人才队伍现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具体职位年龄要求计算截止到2023年9月底)。

(三)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岗位仅限于截至公告发布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考,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列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届毕业生报考。其中北京生源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可以报考职位要求表中“其他条件”列明不限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岗位,且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所列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保。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其中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仅可以报考职位要求表中“其他条件”列入留学人员的岗位,且需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相关规定。

报考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需符合上述“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条件之一。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附表中“专业工作年限”栏有年限要求的岗位,若未在“其他条件”中明确具体工作专业或工作内容的年限,则具有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即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公招网(www.gongzhao.net)进行统一报名。

3.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和公招网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周六)上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按照各职位计划聘用人员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和公招网另行通知。

3.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4:2:4的比例计算。成绩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和公招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每个招聘职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和公招网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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