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为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或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吸毒人员和参加非法组织曾受处罚的;
7.在道县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或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5年的;
8.已纳入道县人事编制管理的;
9.现役军人;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高校专场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公告
公告在市、县级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说明:本次考试无需报名费,笔试面试期间外省高层次报考人员可申请免费入住县青年人才驿站(数量有限,住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道县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报岗位须提供的其它证件或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电子彩照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dxrcgz@163.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聘用资格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报名时间结束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考生(考生报名的邮箱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若考生已成功发送邮件报名,但未收到我县反馈的资格初审结果,可致电0746-5211972进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作假、档案信息不全等情况,均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报岗位须提供的其它证件或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专业审查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后,对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县直单位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卫健岗位和教育岗位主要测试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道州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因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招录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名人数未超过1:10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县直单位岗位)、业务知识问答(卫健岗位)、试教(教育岗位)等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考官低于7人则只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通过笔试确定为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报名人数未超过1:10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平均分计算,如成绩依然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在道州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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