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智汇大庆·庆蓝优引”计划引进人才49名。主要形式为,根据考试报名人数在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2所高校所在城市设立远程能力测评考场,并同步在大庆市设立现场能力测评考场。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批“智汇大庆·庆蓝优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3年、2024年毕业生。
2.学历条件。高校Ⅰ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校Ⅱ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部分岗位针对高校Ⅰ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校Ⅱ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设专业限制,详见附件1。
5.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2023年和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分别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0:00(以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可联系各设岗单位,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也可在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二)能力测评
各设岗单位采取先面谈、后面试的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能力测评,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能力测评地点在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2所高校所在城市,统一设立线上能力测评考场,同步在大庆市设立现场能力测评考场。
1.考生报名时在《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批“智汇大庆·庆蓝优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准确填写参加能力测评的城市。
2.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各设岗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体检由各设岗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并办理手续
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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