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开始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及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二)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0月27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按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mmbhxqxbnzp202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根据提示按时补充相关佐证材料或确认笔试报名。
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等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不可再更改所报岗位。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网上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需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参加笔试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网上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告。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依法进行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0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21楼2118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发证之日起三年内,即证书落款之日到报名开始日),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等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①从报名系统打印《广东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手写签名);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和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④国(境)外高校应聘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⑤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证书或证明,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时,按①至⑥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属于证件材料的,收取1份A4纸复印件,退回原件;属于证明材料的,收取原件。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告。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三)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茂名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