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及考察。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如有职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录计划调剂到其它职位。具体调剂办法由组织方确定。
本次招录设置三个月的成绩有效期。即: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此次招录的所有成绩保留三个月,三个月内如有辞职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及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录用
经公示进入拟录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烟台市公安局相关单位工作。正式录用后各职位每月工资待遇详情见《烟台市公安局2023年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统一配发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关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和“招录信息群”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工作不设置咨询电话,所有招录要求请详细阅读招录公告。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招录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录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不得再报考烟台市警务辅助人员。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烟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所有招录信息以市公安局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烟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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