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将在面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公示合格后,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报考资格复审或考察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安排具体工作。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5-28333966;m.sdsgwy.com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林小姐;电话:0755-283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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