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稷山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的须持任教学校证明,并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稷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在稷山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稷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