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146人,其中,省体育训练中心7名、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14名、省武术院13名、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6名、省青岛体育训练中心5名、省威海体育训练中心25名、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15名、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3名、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11名、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30名,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8名、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3名、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6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招聘条件
招聘的优秀运动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专项体检合格。其中专项条件包括比赛成绩和选材考试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为国为省争光和为体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拼搏精神和意志品质;
3.身体健康,适合长期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项素质能力条件和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发展潜力;
4.达到聘用为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试训运动员。
(二)专项条件
1.比赛成绩需达到《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运动员试训招聘标准的通知》(鲁体竞技字〔2018〕7号)规定要求。
2.参加运动员选材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世界青年比赛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视情况免予选材考试,直接进行考核、体检。
3.未达到比赛成绩条件,但经选材考试、专家论证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质运动员,或未经试训但比赛成绩达到破格条件的,经省体育局批准,可以给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对应聘人员条件达不到招聘岗位要求的,按规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形式和程序
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按《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山东省优秀运动员试训和招聘工作程序(试行)》(鲁体人字〔2008〕43号)规定及我省关于运动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体育局网站(http://t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也可采取电子邮件(sdtyjrczx@126.com)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试训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招聘运动员考试审核表》。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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