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市西乡塘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西乡塘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月22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2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22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旷工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http://www.xxtq.gov.cn.ipv6.cernewtech.cn/xxtqjyj/zfxxgg/fdzdgknr/qtzysx/jszp/)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8:30至2024年1月26日17:00
2.资格审查及时间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2日8:30至2024年1月27日17:00
3.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岗位为免笔试岗位,且没有因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而增加笔试环节的,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4年1月22日8:30至2024年1月28日17:00
4.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5.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至2024年1月30日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至2024年1月30日17:00。
6.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2月26日8:30至2024年2月28日12: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上旬。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7.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未达到10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于免笔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21人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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